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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去世后,我硬扛著把一雙兒女拉扯到成家立業(yè)。
今天我正式退休,本以為苦盡甘來,可兩個孩子卻不愿意給我養(yǎng)老。
兒子說,“媽,你從小吃穿就偏心我姐,是我靠自己擺攤送外賣才有現(xiàn)在的事業(yè),我不欠你的?!?br>
我僵在原地,可家里的錢都給了兒子創(chuàng)業(yè)用啊。
我又找到女兒,她現(xiàn)在嫁給了有錢人,住大別墅。
到了門口,保安不讓我進,說女兒給我留了句話。
“媽,我知道你把錢都給了小輝,錢在哪愛在哪,你愛你兒子,就去找你兒子養(yǎng)老吧?!?br>
入冬的冷風吹的我打了個哆嗦。
可女兒從小到大吃喝我都會給她雙份,兒子只能撿剩的。
我明明是給他們各自需要的,怎么就是偏心了。
我不甘心,找了律師,把兒女告上法庭。
......
我紅著眼把委屈一股腦說給律師聽。
律師遞來一張紙巾,表情篤定。
“大娘,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成年子女有贍養(yǎng)父母的義務,且支付月收入20%-30%的贍養(yǎng)費。這場官司我們必贏?!?br>
我搖搖頭,眼淚掉下來,“我不是想要他們的錢,就是寒心?!?br>
“兒子女兒都說我偏心,但我把一切都給了他們,到頭來卻要靠打官司,換來他們養(yǎng)老。”
兒女是龍鳳胎。
姐弟倆五歲那年,丈夫在工地被吊車砸死。
鬧了兩年,才拿到十萬賠償。
那天起我白天去公司上班,晚上回來打零工。
就為了孩子們能少吃點苦。
女兒琳琳嘴挑,愛吃零食。
我每隔兩個星期,就咬牙買兩袋子零食。
“琳琳,挑你喜歡吃的,剩下給弟弟。”
琳琳翻了半天,只拿起兩包糖。
“媽媽,這些我都不愛吃...”
我有點生氣。
“你這孩子,媽給人通一晚上下水道,才掙這50塊?!?br>
“要不是你愛吃,我都不舍得買,又貴又少。”
“算了,不喜歡吃的就給你弟吧?!?br>
我把剩下的遞給小輝。
小輝沒動,委屈的看我。
“媽媽不公平,為什么姐姐挑剩下的才能給我,我也想吃糖...”
我一天的累蹭的涌上來,火氣壓不住,把零食往桌上一摔。
“能不能懂事點,媽媽累了一天,不都是為了你們?!?br>
“你姐姐嘴挑,你就不能讓著點,這么多都給你,還不知足?”
小輝眼淚啪嗒啪嗒掉。
琳琳低著頭,手指攪著糖袋。
看著兩個小小的身影,我心里又酸又軟。
我想著法的對他們好。
可他們總是惹我生氣。
我哪里是偏心?
我是覺得女兒嬌氣,得哄著,讓她先選,她開心我開心。
兒子皮實,不挑嘴,剩下的多,都給他。
可他們不懂。
那天的零食擺了一桌,誰也沒動。
我心疼的收拾好,那可是我一晚上的血汗錢。
之后我每次都買三兜零食。
誰也不準挑。
兩兜給女兒,她愛吃。
一兜給兒子,他不愛吃,我就會給他錢補償。
我知道,拮據(jù)生活讓孩子早早成熟。
他們一定會體諒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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